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习近平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党在国家治理领域的重大理论创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目标,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为现代社会发展动力源泉是来自制度活力,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都离不开制度保证。制度的演进是一个具体历史的过程,改革是制度演进的重要机制,法治既是制度的保障,也是制度发展和完善的重要载体。而制度演进是在人的历史实践活动中实现的,执政党的效能如何是现代国家治理成效的关键。衡量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就是一个国家的治理效能、一个国家治理的程序化制度化水平、执政党对人民群众需要的回应、负责能力,体现为一定历史时期内一个国家治理的执行力、公信力和软实力等。因此,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三者内在有机统一,改革是途径,法治是保障,党的建设是根本。“四个全面”的重要思想体现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统一,发展、改革和稳定的统一,尊重规律性和发挥人的能动性的统一,是实现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