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在21世纪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新探索,是对未来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制定的行动纲领。
“四个全面”包含了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的、路径和牵引动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对民族的关爱和对历史的责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目的和意义所在。全面深化改革是对我国30多年来成功发展的经验总结,更是对中国诸多现实问题的唯一破解之道。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的引领作用,确保国家治理始终走在“中国道路”上。“四个全面”是一个系统的国家治理纲领。系统内部每一部分具有不可取代的重点和功能,但四个部分之间又彼此渗透、协同配合,相互支撑,最后形成高水平、高绩效的国家治理整体功能。
“四个全面”充满了浓郁的时代精神,强调了以人为本,勇于创新和法制文明,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人类文明进程的一致性。“四个全面”更蕴含一个崇高的价值追求,就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