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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顽强 朱喆:法治化视阈下科技社团治理对策研究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4-12-01 10:52:24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的轨道中运行。对科技社团进行法治化治理既是时代的诉求,也是社团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全面建设法治型国家的要求。
当前,对科技社团的治理存在着法律基础薄弱,法律法规滞后;政府治理“缺位”,监督管理真空;社会治理“失灵”,治理动力缺失;自身治理“失位”,自律机制薄弱等问题。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需进一步推进科技社团的依法治理,加强对科技社团的法治宣传力度,建立相应的价值认同观念;加强科技社团法律法规建设,提高立法层次,完善法律法规配套措施;加强科技社团内部自律机制建设,建立“监事会”制度;完善科技社团外部监管机制,在法律上明确科技社团外部治理主体,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完善科技社团诚信评价体系,建立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加强科技社团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构建科技社团信息公开平台,让科技社团在法律的框架下阳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