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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顽强: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建设的约束机制研究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3-25 19:02:49


摘要:学术道德是一种自律性道德,更多依靠学者自身的正直和诚实。然而我国高校教师学术道德的约束机制存在诸多问题,反映在学者自身就是功利性太强、缺乏敬业精神和学术良知,同时,学术资源行政化、行政本位干预学术自由、学术评价机制不健全以及学术监督管理制度缺位,这些外在约束的失控使学术不端行为愈演愈烈。要规范高校教师的学术道德建设,必须提高治学精神和道德素养,建构良好的学术文化,高校去"行政化",协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实行学术资源中介运作,做好学术职业生涯规划,健全学术考核评价制度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制度。

关键词:学术道德;学术资源;学术评价;学术监督;高校教师

一、高校教师学术道德的基本特征

学术道德是指从事学术活动的主体在进行学术研究、学术评价、学术奖励等活动的整个过程及结果中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等关系时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学术职业具有其自身的道德特征,以创造性、自由性,诚实性作为其基本内核,从而构成了学术职业区别于其他社会职业类型的道德意识。

1、创造性

无论是教学,或者是学术研究,在学术职业的道德特征中,创造性非常重要。学者在追求高深学问时,创造性思维是他们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在教学中,教师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教案的撰写、教学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教师发挥创造性。因此,学术职业对创造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布鲁贝克认为:“学业精深是治学的标志,学者道德的第一条准则是学者社团的所有成员必须在高等教育的某一领域受过长期的系统训练。只有受过长期的系统训练才能够具备创造性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和责任。没有对所从事的学科创造性地研究和教学,就不具备从事学术职业的条件。”

2、自由性

教学和研究是学者的职责所在。要履行这种职责,迫切需要学术上的自由。自由性作为一种大学文化传统,是学术职业创造性的前提条件。学者能够自由地选择研究学科、进行学术教学和科研工作,这既是学者的权力,也是学者的责任。因为只有这样学者才能够自由地追求真理,并将真理自由地传授给学生。“这种自由的基本理由完全是为了公众的利益,高等学校是社会获得新知识的主要机构,并作为了解世界和利用它的资源改进人类生活条件的手段。”

3、诚实性

学术道德强调自律性,学者自身的正直和诚实是学术道德的重要保障。学术道德的诚实性来源于学问的本质。因为任何学问的发现和传播必须以真理为标准,建立在诚实的基础上,学者必须诚实地研究学问,诚实地传授学问;诚实地运用学问,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推动国家和民族的进步;诚实地培养学生,把学生塑造成为真实的生命存在,这种生命存在表现为人的自由、自在、自为的和谐发展。约翰·S·布鲁贝克认为,学者是高深学问的看护人,公众很难评判学者的行为,“只有他们的正直和诚实才能对自己的意识负责。学者们是他们自己的道德的惟一评判者”。

二、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建设约束机制失控的表现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学术道德管理浮躁、约束机制乏力,反映在学者自身就是学者过于追求功利,缺乏敬业精神及学术良知。同时,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学术资源行政化,高校内部"行政本位"干预学术自由,再加上学术评价机制不健全以及学术监督管理制度缺位等外在约束失控,导致学术道德水平下滑,学术不端现象严重。

1、内在约束失控表现

(1)、学者过于追求功利
改革开放以来,急功近利的思想占领着人们的头脑,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指导下,人们无所不为,重利轻义。反映至学术界,就是一些学者弄虚作假,急于求成,不考虑学术兴趣、不尊重学术规律,热衷于一些短、平、快的学术项目,无法沉下心来钻研学问,重复低效,浪费资源,"十年寒窗苦"的治学氛围荡然无存。湖南师范大学原校长张楚廷教授认为:"过于功利的倾向在今日之学术活动中实在是太严重了,可以说充斥着急功近利、追名逐利的短视行为。"学术研究,要有追求真理的执著,要有傲立于功名之外的坚守,要有探索科学的热情,否则,自然无法探索到博大精深的学问,无法发现真理,无法保持对学术的忠诚。

(2)、教师缺乏敬业精神

对于一些教师来说,教学是为了应付差事,而不是出于学生对知识的渴望,缺乏对教育事业的内在追求。在教学中,他们习惯使用陈旧的教案和教材,授课内容几十年如一日,懒于接受新知识和新观点,在教学方法上,以填鸭式灌输为主,忌惮学生的创新观点和言论,面对学生的质疑,含糊其词甚至漠然处之;在科研上,一些教师不愿静下心来从事艰巨、复杂的学术研究,因而在研究过程中,不是从学术本身的价值出发,选择研究内容,而是按照哪些课题容易申请立项就提出申请;撰写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主要考虑能不能被核心刊物和出版社所采用,他们喜欢什么样的东西,就写什么样的东西,追求热点和时髦。在这种被动应付的情况下,一些教授急于求成,粗制滥造,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段,剽窃抄袭别人的研究成果。很显然他们缺乏严谨、执着的科学态度,缺乏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科学精神。

(3)、研究者缺乏学术良知

诚信教育与学术素质教育的缺失,可能是中国教育的最大败笔。我们的教育(包括高等教育)片面强调分数,恰恰忽视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如何做一个诚实、健康的人?在学术道德上,维护学术尊严、拒绝抄袭剽窃,这本来都是学术常识,但我们却往往在常识问题上一再栽跟头。一些高校教师不清楚学术规范,缺乏论文写作的基本训练,参考文献的标注不规范,浑然不知正常引用和抄袭剽窃的区别,更不清楚学术问题不仅是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也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问题。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谢遐龄认为:"抄袭、剽窃、伪造成果,这根本上是对他人的不尊重。君子爱才,取之有道。但是,当前对知识产权的漠视,说明部分知识分子的道德积弊己久,他们已难以成为社会的楷模。"可见,学术不端行为的遏制,除了法律规制外,要靠学者的学术良知以及勇于揭露的学术正气,但是,一些学者出于个人私利,放弃了这一责任.缺乏一个学者应有的学术良知。

2、外在约束失控表现

(1)、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学术思想

古希腊文化传扬着自由研究精神,"为学问而学问"的纯学术信仰与中国"学以致用"的传统文化形成了强烈的对照。学必致用,是儒家思想传统的一部分,儒学在历史上变成经世致用之学,实用精神已经深入中国人的文化基因。清代学者梁启超批评这种文化病时指出:"凡学问之为物,实应离'致用'之意味而独立生存","就纯粹的学者之见地论之,只当问成为学不成为学,不必问有用与无用,非如此则学问不能独立,不能发达。"可见,学者当以学问自重,"断不以学问供学问以外之手段。

透过历史,我们可以发现真正推动人类文化进步的(顺便也使国家成为文化强国的),往往是不切实际、无关功利的理论:数学、物理、哲学,艺术更是如此。需要固然是发现和发明之母,但好奇心,却是求知更重要、更持久的推动力。而且,好奇心能让学者不满意发现,进而作抽象的普遍规律的思考。对现象后底蕴的兴趣,能促动学者寻找适用任何场合的普遍规律。我们引以为傲的指南针等三大发明没有发展成三个学科。《梦溪笔谈》已经看到磁石指南"莫可原其理",但就是未深究下去。祖冲之的圆周率七位计算,其说为"径一丈周三丈一尺四寸一分五厘九毫二丝六忽",如此表现方式,也可能源于过于实用,但是天才的思索,也就很难延续下去。

(2)、高校内部"行政本位"干预学术自由

行政本位,简单地说就是以行政为主导。行政决定一切,惟行政是从。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我国是一个"官本位"较重的国家。兴起于隋唐、废于清末的古代科举考试,在中国的历史上存在了1300多年,致使"官"念深入人心。唯官是尊,唯官是荣;纯粹的学问,没有多少人看好。反映到大学内部,表现为行政本位。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教授认为:"客观地说,现在行政对学术的干预是非常严重的,具有全面性、全程性的特点。"高校的行政本位使学者关注学术分配,而不是治学价值。一方面,官本位的传统突出了大学行政的政治化取向,行政本位强调执行与服从的游戏规则,与崇尚自由、追求真理的学术精神大相径庭。知识的自由不但可能受到政府的威胁,而且可能受到来自知识机构本身的威胁。这些机构在他们开始之时即采取了某个特定的观点,然后就急于压制别的观点的兴起。这就是说,学术自由会受到大学内部行政权力的压制,如今,大学教师在人际交往或学术研究中也学着乖巧与虚伪起来。

另一方面,行政的过度干预,导致"长官意志"和计划色彩过浓,更多的是从效率的角度考虑问题,容易忽视学术研究的内在逻辑与规律,一些行政领导喜欢以专家自居,热衷于用自己的学术观点来评价他人的学术思想,无法容忍有别于自己的学术观点,利用行政权力对学术事物施加影响。由于政教合一的传统,一些学而优则仕的大学专家,本来是出席学术活动,却以官员身份出现,用行政话语发表意见,流于假大空,以政治权力凌驾学术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一些出于学术良心的真知灼见。


(3)、学术评价机制不健全

学术评价是由学术委员会等权威机构对研究者的学术成果做出水平和质量评定的行为。学术评价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学术研究的水平和质量,有助于学术的创新和进步。可是,目前的学术评价机制缺乏科学性,反而不利于学术的健康发展。我国大学对教授普遍实行年度量化考核,制定具体标准。根据所谓"核心期刊"、课题级别、获奖等级等进行分数转换核算,最后把教授考评所得分数兑换成奖金。教授的学术成就变成了一堆可以描述、量化、并能互相比较的分数。尤其是评职称时,不注重讲课效果、教学是否创新、是否关注学生成长,只是精确计算编了几本书、发表几篇文章,做了多少课题、创造了多少效益。这样一来,导致学术评价关注的是研究课题的数量以及实用性,或者能产生多少经济价值,而不是学术本身的价值,进一步刺激学者急功近利。如果非要立即对科研成果比个高低的话,结果最终只能是以数量的多少,甚至有时是以关系和后台来决定。自然助长了浮躁学风,以至于学术界表面上热闹非凡,成果数量多,实际上很可能是低水平重复,是学术泡沫。近年来,我国科研论文发表数量突飞猛进。最新的媒体数据显示,我国科技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数量,已经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然而这些科研论文的平均引用率排在世界100名开外。2011年我国国际科技论文平均被引用6.21次,比上年度提高5.8%,而当年世界平均值为10.71次,比上年度提高1.3%。

学术研究的基本特征是自由探索,学术的考评方式应该尊重学术研究的内在规律。正如蔡元培先生所说:"研究之目的,在于发宇宙之秘奥,成事物之创造,斩然有新的发见与发明,本不能刻期袭取,或期数年以后,甚而或期诸数十年以后,均未可知,势不能责以每月中均有成绩。"量化管理,精确的背后是鼓励数量,忽视甚至是轻视学术质量。所谓"数字面前人人平等",实际上掩盖着实质上的不平等。量化评价使人们过于关心和追求成果数量,不注重质量。以科研为重心的量化考核,虽然加大了学者的科研压力,增加了科研成果的数量,但也给学术道德管理带来了负面后果,首先迫使学者不重视人才培养,不关心教学效果,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科研上;其次导致学者为了迎和考核,热衷于立竿见影的学术项目,忽视学术本身的价值。就像洛根·威尔逊所言,"无功利的活动和成熟期缓慢的长期计划,会在短期效益的制度压力下化为泡影"。量化考核,导致学术道德管理浮躁,粗制滥造,甚至是学术不端。

(4)、学术监督管理制度缺位

目前,监督管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一定程度上有缺失现象,对学术不端行为缺乏明确具体的、有章可查、有据可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同时,在组织机构上,只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设立了专门的学术监察部门,全国没有统一的学术监察机构,因而对学术越轨行为缺乏有效打击。当学术规范的遵守,更多的是靠学者的道德自律时,就给道德低下者以可乘之机。"十倍的利润会使人甘冒被砍头的危险。"道德的谴责与剽窃抄袭所带来的丰厚回报是无法比拟的,这也能够很好的解释学术不端之风为什么难以平息,不仅很多学者明知故犯,而且即使知道学术不端行为,大部分人会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更有甚者,一些机构和部门在面对已经揭露的学术不端行为时,顾虑各种利益的博弈,无法做到秉公处理,严惩不贷。轻描淡写的处理结果既无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更无法杜绝学术不端行为频繁发生。

(5)、学术资源行政化

我国的学术资源分配行政化,来源单一,民间的学术资源匮乏,也缺少相应的政策扶持。中央各部委垄断了向学校分配资源的权力,例如:"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掌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掌管着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重点项目、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年人文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名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科技部掌管着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计划等;人事部掌管着如搏士后流动站、专业人员资助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各类资助计划等"。有学者就认为:"国家控制和垄断了学术研究的绝大部分资源,并且主要由从中央到地方的各个职能部门来决定这些资源的分配和流向。"可以说,学术资源分配、学术评审与奖励多数都由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垄断,鲜有民间组织跻身其中,学术资源应该由真正懂得评价学术价值的内行来分配,事实上,分配学术资源的机构并非学术专家,无法做到科学识别学术成果和潜在价值,只能简单的依靠成果的数量、申报资料撰写是否合乎规范、发表论文的篇数来机械界定,更有甚者,看中的是人情关系、权学交易,不少大学不得不与地方一样"跑部钱进",甚至用颁授博士等头衔去换取官员的支持。这样一来,大大地挫败了学者的科研创新动力和热情。

学术资源分配行政化,也冲击了学术道德管理:首先学术资源主要源于政府,申请学术资源的竞争非常激烈,教授终日忙于填表和完成工作任务乃至剽窃;其次,行政权力过度干预学术,影响学术自由,而且有多少一级学科、多少研究基地、获得多少社会科学基金、发表多少论文,都成了学校各级领导的政绩。杨振宁教授就认为,我国科学研究和美国"从下向上"的科学政策相反,有一种"从上而下"的倾向。虽然"从上而下"的科技政策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攻关重点科研项目上有优势,但是不利于科研人员的自发式研究,无法激励和发挥学者的原创力。

三、加强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建设约束机制的有效途径

高校教师学术道德的约束机制需要由内及外进行构建,首先要致力于提高学者的学术精神和道德修养,营造良好的学术文化,;其次高校需要去行政化,协调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做好学术职业生涯规划,实行学术资源中介运作;同时,尊重学术发展的内在规律,健全学术考核评价制度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制度。

1、提高治学精神和道德素养,建构良好的学术文化

营造何种学术文化,与大学的自身定位息息相关,大学要在学术的道路上健康发展就应该致力于构建追求真理、自由宽松、遵守学术道德的学术氛围。

首先是追求真理。大学是探究真理的地方,所以,追求真理是大学应有的价值取向,应作为学术文化的主旨。做学问贵在求真务实,追求学问的真、善、美,在治学的道路上,百折而无悔,淡泊名利,排除私心杂念,拥有为学问而学问的宗旨和乐趣,保持心灵的宁静,独立思索,最终达到治学的最高境界。正如亚里士多德认为,"探索哲理只是为想脱出愚蠢,显然,他们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的目的。......我们不为任何其它利益而找寻智慧;只因人本自由,为自己的生存而生存,不为别人的生存而生存,所以我们认取哲学为唯一的自由学术而深加探索,这正是为学术自身而成立的唯一学术。"

其次是自由宽松。学术的良性发展需要自由、宽松的氛围,在自由宽松的学术文化里,学者才能敢想敢做,大胆创新,不用投鼠忌器,谨于言而慎于行。在这一方面,蔡元培先生就为北京大学营造了自由宽松的学术文化。值得一提的是,他以"仿世界各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作为改革北大的指导思想,他说:"无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命运者,虽彼此相反,而悉听其自由发展。"另一方面,学术的本质是创新。但凡创新就有风险,成功与失败均有可能,只有在宽松的环境下,创新才能少了束缚和顾忌,勇往直前,才可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最后是遵守学术道德。学术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衡量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尺度。学术文化反映人类文化的精髓,体现社会道德的底蕴。所以,应该营造遵守学术道德、承担学术责任的良好风气,身为追求真理的学者应该勇于和学术不端行为作斗争,以学术为重,既要对学生和社会负责,也要对科学负责。正如艾德蒙·柏克在《致命的自负》一文中谈到:"人们有资格享有文明社会的自由,其资格正与他们愿意用道德铰链约束他们欲望的程度成比例;与他们在多大程度上热爱正义甚至热爱掠夺成比例。"

2、协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做好学术职业生涯规划

从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工来看,它们各自具有相对独立的领域范围,学术权力限于参与学术事务的决策,行政权力负责执行决策及日常管理工作。校行政的主要职责是集中精力抓治校,如学科资源的整合、教学条件的改进、社会筹资等重大事务。但事实上,我国大学的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过于追求效率,忽视学术自由,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学术发展。因此,应该界定清楚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权限和使用框架范围,建立相应的约束制衡机制。

另外,要致力于职业化区分高校行政与学术领域,因为"学而优则仕"的传统,高校内部惯于提拔重用学科带头人承担一定的行政职务,以示对人才的重视,许多高校的校长都是学术精英,有的甚至是院士身份,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管理好知识分子扎堆的高校,殊不知这样既不利于明晰和界定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也不利于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的复杂性,本就稀缺的学术资源,应该分配给真正为学术呕心沥血的学者,行政领导忙于繁琐的管理事务,无暇在学术上潜心经营,却可以利用行政职权来分配学术资源,在研究基金、论文发表、课题申请上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行政领导所处的位置万众瞩目,具有示范效应,大家争相效仿,热衷于跑课题、划基金、发表关系文章,长此以往,学术界越发冷清毫无建树。所以,应该本着职业化管理的精神,每个行业或领域应该有自己的坚持和特色,真正的学者甘做冷板凳,潜心钻研,醉心学问,对其考核重点关注学问造诣深浅,不排除学者转行从事行政工作,但是,一旦踏入行政领域,就不能再以学者自居,对其的考核主要关注领导能力和管理绩效,只有这样才能清晰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也有利于各类人才在不同的职业领域大有作为,净化学术氛围。

3、健全学术考核评价制度,尊重学术发展的内在规律

对待学者的考核评价,不能以数量论英雄,急功近利。我们应该按照学术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来考核评价教师的工作,教师培养人才的过程是漫长的,教学效果的优劣不能仅凭学生的分数,学生的道德品质同样不可忽视,而这在短期内又难以见效。科研成果的考核同样如此。学术发展有其内在的逻辑,任何成果,特别是重大成果的产生,都有一个酝酿、积淀期。大凡优秀的学术成果都应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而且也需要时间来检验。应适当延长考核期限,对教授的年度考核改为每3-5年为一个考核期,对一些重大科研成果的考核期甚至可以延长至5-10年,只有这样,才能使教授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科研活动中去,不再为考核而烦恼。

另外,在考核内容上,应该全面考核教授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个性品质等方面的情况。不能以出版物为导向,以科研成果代替一切。同时,规范考核标准,废除现行考核标准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取消以科研经费的多少、课题和奖励的级别作为考核依据的标准,取消量化考核标准,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学科采用不同的考核标准。提供科研经费,只是为科研创造条件。并不是经费越多,科研成果的水平就越高,所以不应该作为考核学术成果的一个指标,可以借鉴引用国际的通用作法,将"被引用次数"作为学术水平高低的重要判断标准,而且"自引率"应排除在"被引用次数"之外。

最后完善考核方式,可以通过同行评议、自我评价、学生评价等多途径,全面、客观、准确地对教师的学术水平进行考核,为教师提供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

4、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监督制度,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除了道德自律外,更要依靠专门的监督机构和制度来加强规制。所以,我国应该尽快建立类似于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的"学术审查委员会",组织专人,广开渠道,监控学术不端行为,接受处理各类学术投诉,调查取证,听取被举报人的申辩,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专家学者进行鉴定,认真听取专家意见,把握好处理尺度。如果被举报人不服处理结果,应该设立权力救济渠道,即可申请公开听证,重新审议,也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系统,监测学术不端行为。这一点要学习和借鉴美国的做法,美国的Turnitin.com网站有效地打击了学术剽窃行为。该网站每天收到的论文超过10万篇,将这些论文与数万份周刊杂志上的文章、大约4000万篇学生论文和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文章进行对比,并对其"类似指数"进行评估。这个指数能表明学生作业与网上或数据库其他材料有多少措词极其相似。美国哈佛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等全球7000多家教育机构目前都在利用该网站查找剽窃行为。

另外,对于学术不端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重拳出击,从严治学,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使其在学术界无立足之地,让学术造假者因成本太高而望而却步。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弄清事实真相,分清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初犯和无心之过,可以批评教育,但是对于那些明知故犯、抄袭情节严重者,就要严肃处理,甚至开除出学术界。因为处罚措施过轻流于形式的话,抄袭者会有恃无恐,不思悔改,长此以往,学术道德日渐沦丧,后果不堪设想。

5、高校去"行政化",实行学术资源中介运作

高校去"行政化"的真正内涵应该是在高校中去除学术权力行政化,即彻底铲除按照行政级别分配学术资源的陈规陋习,还学术权力于学者。其外延包括取消高校行政级别、民主选举高校管理者、打破学官对学术权力的垄断等。高校"去行政化",首先厘清政府与大学的关系,在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的前提下,明确界定政府管理大学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力和责任,改变当前政府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模式,改用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正确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切实保障大学的自主办学权。

现阶段,要防止学术资源行政化,就应当实行学术资源中介运作。由代表了一定学术水准、在业内有很高的赞誉的民间学术组织、中介机构来分配学术资源,具体的运作程序、原则和宗旨由中介组织负责制定,政府的职责是服务。因为,在学术资源分配上,政府的各级官员不是科学领域的专家,更非学术权威,即使心怀公正,但是没有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而且,政府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加强宏观调控,保证科学民主、落实百家争鸣才是政府对科技管理的职能定位,即政府负责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学术评审中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受理有关投诉,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诚然,科学研究离不开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但是,政府不能过度干预,因为这样不利于学者的自由创新。学术资源中介运作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帮助政府退出具体事务,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权力寻租"行为,更有利于资源分配的客观、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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