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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邀请曹海晶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5-01-09 15:06:19

1月8日下午,新闻学院邀请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曹海晶教授来院进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新闻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宣讲会。

曹海晶教授简要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的背景和会议主题后,就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重点内容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并结合各种案例与社会热点,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了全面系统的宣讲。

本次宣讲的内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定总目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二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确定五项原则。五项原则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领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三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五大体系。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明确五个体系的总布局,完备的法律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与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高效系统运作,才能有力推进依法治国。四是《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六大任务有,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曹海晶教授提出了《决定》内容的若干看点,如建立依宪治国、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和重大决策终生责任追究制度等,这都体现了我国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对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的运用。曹海晶教授还从新闻学院专业的媒体性质出发,特别强调了《决定》中关于舆论监督的内容,提出要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