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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十八届四中全会宣讲报告会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4-12-31 10:57:40

为落实校党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马克思主义学院于12月25日下午组织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学校宣讲团专家、法学院法学理论教研部副主任曹茂君副教授给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师生作了精彩的宣讲报告。这是我校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首场宣讲。通过讲解和互动,使大家加深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报告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张传平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黄岭峻、副院长黄长义、成良斌,以及全体教师和研究生听取了报告。
曹教授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深刻阐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命题的意义。他重点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论述,强调法律的核心价值是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司法专业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程序改革方面都有重大创新。曹教授还就“依宪治国”作了详细讲解。他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人民基本权利,因此宪法实质上是人权宣言书,也是人权保障书,因此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是落实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的重要任务。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宪政,而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曹教授指出,由于政府是执法的主体,因此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任务。必须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公权领域的“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私权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限制公权,保障民权。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此外,曹教授还就“坚持依法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作了深入分析。他认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特征和重要保障,坚持依法治国和坚持共产党领导是完全一致的。在报告会后,曹教授仔细回答了黄长义、成良斌、刘家俊、张传平、闫帅、杜志章等老师相继提出的问题。
最后,张传平书记对报告会做了总结。他说,这是一场非常及时非常解渴的报告会,曹教授用其专业的眼光和历史的视野,把一些较难理解的问题讲清楚了。对于广大师生更加深入准确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很大的帮助。

(通讯员:杜志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