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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召开主任会议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3-25 18:45:43

220日上午,学术委员会召开了主任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由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并讨论了学术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及其落实方案。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樊明武主持。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会议开始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肖奕向与会委员详细介绍了教育部刚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与我校正在运行的《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以下简称《章程》)的不同之处。

与会委员在认真学习了《规程》之后,经过讨论,做出如下决议:

1)我校学术委员会现有的《章程》和《议事细则》应该根据《规程》做出一定程度的调整。

2)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呈文,向学校建议由法规办牵头,结合《规程》和我校大学章程的制定,尽快开展我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并建议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和了解《规程》的精神和内容。

二、学术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落实方案

与会委员在认真审阅了《学术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之后,对落实方案提出建议如下:

1)将学习、领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纳入本年度第一个工作要点。今年另外的工作重点应根据《规程》中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和推动院系学术委员会组织建设与规范工作。

2)根据《规程》,有些工作可以先行展开,如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结果的公示,成立学科群分委员会等。

3)学术委员会在2014年继续开展调研工作,并将调研、论证的成果以《委员建议》的形式上报给学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建议由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每人负责一个调研课题,调研内容可参照《规程》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也希望各位委员积极为调研工作提供建议。每一项课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撰写调研报告,并组织召开学术沙龙或研讨会汇报调研结果,在广泛听取与会专家的建议和意见之后汇成《委员建议》,供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参考。

三、樊明武主任布置下一阶段学术委员会的两项重点工作如下:

1)请王建枝副主任负责,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协助组织,对我校院系学术委员会组织架构和职责等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 将结果报学术委员会47日全体会议讨论,形成对院(系、所)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性文件,推动规范基层学术委员会的工作。

2)拟于三月初召开与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工作交流会,届时将邀请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来我校交流工作,请各位委员能够尽量参会。具体会务组织和安排工作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