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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层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轮训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3-25 18:43:38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3]19号)和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3]3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拟定于今年3月至5月举办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轮训对象

全校中层副职以上干部。

二、时间安排

轮训工作从20143月下旬开始,到5月底前全部完成。拟分4期进行,每期培训5天。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201441日至44日;

第二期:201448日至411日;

第三期:2014421日至424日;

第四期:2014512日至515日。

学员根据自身工作安排,自选其中一期参加,其中集中授课部分要求全体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参加。

三、轮训内容

(一)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实际开展研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改革开放、依法治国、强军目标、外交战略、教育思想、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与学习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重要文献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二)在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引导副处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同研究解决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热点难点问题、高校系统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过程成为完善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改进工作作风、推进综合改革、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四、组织领导和要求

学校中层副职以上干部集中轮训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党校牵头组织实施。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轮训的重大意义,把轮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的培训安排,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工作,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选派,保证充足学习时间,确保每一位处级以上轮训一遍。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认真制定选学计划,于2014317日前将《华中科技大学中层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班报名表》(电子档)报送党委组织部、党校,邮箱:zzb@mail.hust.edu.cn

联系人:耿远明、李强

联系电话:8754230187559722

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4312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中层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