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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报道规范管理的通知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9-02-20 15:20:28

全校各单位:

新闻报道是运用各类媒体形式面向校内外报道学校重要活动、重大成就及发展动态的重要宣传形式,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政策性、针对性和敏感性。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规范新闻输出渠道,确保新闻报道工作主动、及时、准确、权威,进一步营造好学校健康快速发展的舆论环境,提升学校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将进一步加强新闻报道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大宣传格局

1.全校上下要树立整体思维、系统思维和协作思维,坚持新闻宣传工作“全校一盘棋”的理念,健全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牵头协调、各二级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各种资源,形成上下互通、左右联动、齐心协力推进新闻宣传工作的强大合力、强劲动力。

2.要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各二级单位要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职责,明确奖惩措施,提供相应的人员经费及条件保障,将新闻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规划和部署,以新闻宣传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

3.党委宣传部作为牵头单位,要及时指导各二级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重点工作的新闻宣传。要打好主动仗,围绕中心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4.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队伍建设。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由班子成员负责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政治过硬、组织策划能力强、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并且有一定宣传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要加大对新闻宣传专兼职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

二、严格新闻发布环节

5.新闻发布要始终坚持以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团结、稳定和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实事求是、用事实说话。

6.严肃新闻纪律,不泄露国家机密。学校OA系统内部通知不可通过任何形式上传至对外平台。新闻宣传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严禁在新闻报道中泄露国家秘密、学校秘密或工作秘密。

7.实行新闻发布工作责任制。新闻发布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归口管理。校内各二级单位要把新闻发布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职责,指定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为本单位新闻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安排专门人员担任新闻宣传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新闻宣传日常工作。各二级单位应对所属的媒体平台(网站、微信、微博等)负责审核管理。

8.规范新闻发布会工作流程

1)凡需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大科研成果、重要政策等的各承办单位,需将拟定发布内容报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两周报党委宣传部。

2)党委宣传部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党委批准。经校党委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

3)新闻发布会上提供的背景材料(包括文字、视频等形式)、新闻通稿、答问预案,各承办单位需报送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后,按要求统一提交党委宣传部。

4)党委宣传部负责邀请相关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统一发送相关材料,协调、安排采访事宜。

5)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一周,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收集相关媒体报道,汇编整理两套资料,一套留存,一套送承办单位。

9.严格规范新闻内容的审阅程序。涉及上级领导的报道,新闻稿必须经相关程序送审;新闻稿中有涉及校领导的内容,须经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所涉校领导本人审定;涉及各二级单位的报道,新闻稿应由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审定。

10.“华中科技大学”公众号为学校官方微信发布平台,主要发布各类学校层面新闻信息。校内各二级单位公众号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发布涉及本单位的新闻资讯和相关服务信息;在发布全校性新闻时,应以学校新闻网和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为唯一来源,并标明来源;不得选用或编发未经党委宣传部审核的校外媒体内容。校内各二级单位经学校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号需向党委宣传部备案。

11.规范学校简称。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章程》规定,学校简称为“华中大”,各单位在校内外发布新闻报道时应规范学校简称。

三、规范新闻采访流程

12.学校对新闻采访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新闻采访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各二级单位积极配合与协助。

13.校外新闻媒体记者来校采访,应持单位介绍信(采访函)至党委宣传部联系采访事宜。各二级单位对新闻单位的电话采访,应按统一口径答复,或委托党委宣传部答复,未经授权不得随意答复。若记者单独联系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应统一报党委宣传部把关后,再进行后续对接。

14.各二级单位邀请校外媒体来校采访应报党委宣传部审批。申请单位将对外报道的目的、邀请的媒体,以及拟提供给媒体的信息等,纸质文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党委宣传部进行把关。

15.进一步规范新闻记者接待工作流程:记者向宣传部提出采访要求,宣传部审验新闻记者身份,了解采访目的和内容,做好新闻采访的登记备案手续,联系相关单位落实采访事宜。新闻记者采访校领导和院士等有关人士,必须提前向宣传部提交采访申请和采访提纲。

16.经党委宣传部同意安排的采访,被采访人要严格按照已出台的政策回答问题,对尚未出台的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被采访人应明确要求记者在发稿前必须将稿件返回给本人审阅通过。

17. 接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新闻媒体采访,应征求国际交流处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意见。在报主管外事的校领导同意后,由党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81111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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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