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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新闻报道接洽事宜的函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0-09-29 00:00:00

各单位:

近年来,宣传工作得到了各单位的广泛重视,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局面,展示了学校各方面的发展成就。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细节接洽上的失误,对宣传工作的和谐运转造成了影响。为此,现将校内新闻报道的主要注意事项告之,请支持:

校内新闻报道接洽的原则为:
  • 1、申请宣传报道请至少提前1天时间与宣传部接洽;

  • 2、统一由各单位办公室或指定专人与宣传部接洽;

  • 3、请务必告之活动准确开始时间,请勿提前;

  • 4、活动临时改期,请第一时间通知宣传部;

  • 5、新闻报道不同于专题报道,有特殊需求的均需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 特此说明,请予支持

党委宣传部

二O一O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