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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新闻报道接洽事宜的函

关于校内新闻报道接洽事宜的函

 

各单位:

近年来,宣传工作得到了各单位的广泛重视,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局面,展示了学校各方面的发展成就。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细节接洽上的失误,对宣传工作的和谐运转造成了影响。

为此,现将校内新闻报道的主要注意事项告之,请支持:

1、申请宣传报道请至少提前1天时间与宣传部接洽;

2、统一由各单位办公室或指定专人与宣传部接洽;

3、请务必告之活动准确开始时间,请勿提前;

4、活动临时改期,请第一时间通知宣传部;

5、新闻报道不同于专题报道,有特殊需求的均需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说明,请予支持。

 

党委宣传部          

OO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