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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资料对外管理规定

音像资料对外管理规定

 

    1. 来查找图片、摄像资料的单位和个人,须登记如下内容:图、像资料编号、内容及使用单位,然后由本部提供复制品,并及时归档图(底)片或录像带等。

    2. 存档的图(底)片、录像带一律不外借。

    3. 向学校各部门提供图片、录像资料的查询、复制服务、并按成本纳所需经费(经费本结算)。

 

附:音像资料成本费收费标准

1)录像资料一分钟行下100元(刻光盘一张);

2)历史图片每张15元(洗5英寸照片一张);

3)数码照片每张10元;

4)学校标志性图片每张100元(主要建筑、航拍图片)。

 

 

音像新闻部